问题 | 行贿罪与受贿罪定罪标准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贿罪特指的是,为获取不当的利益而给与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实体工作人员或其他涉及公务活动的从业者财物之行为。
在认定行贿罪方面,需审视行贿行为的初衷是否在于追求不正当的利益,并且还需要结合行贿的金额大小及具体情况等多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 另一方,受贿罪则指向的是国家公职人员运用其职务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并为此人提供利益的行为。 关于行贿罪和受贿罪的定罪标准,我国刑法已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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