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可判处罚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犯罪者将面临罚金的刑事责任追究。
贪污罪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侵占、盗窃、诈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公共财务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如下:对于犯贪污罪的罪犯,应当依据其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不同程度的刑事惩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贪污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级别的,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2)贪污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情节的,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 (3)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 如果贪污金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致死刑,同时还需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于多次实施贪污行为但未得到及时处理的,将按照其累计贪污金额进行处罚。 对于犯有第一款所述罪行的罪犯,如果在提起公诉之前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真诚地表示悔过,积极地退还赃物,努力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且符合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而对于符合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也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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