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必须收受财物才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领域中,我们不能仅仅将受贿犯罪理解为只有通过直接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才能构成。
实际上,受贿罪是指那些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自身所拥有的职权和地位之便,以强制、威胁或欺骗等手段向他人索取财务,抑或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并以此作为交换条件,为他人谋求各种利益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索取贿赂并不要求必须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只要行为人能够充分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那么他就已经触犯了受贿罪。 然而,如果行为人只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那么他还需要同时满足“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受贿罪。 这里所说的“为他人谋取利益”,不仅包括了承诺为他人提供某种帮助,也包括了实际实施和最终实现这些承诺的过程。 因此,只要行为人在这三个阶段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有所行动,那么他就已经符合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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