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会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犯罪将受到法律严格制裁。
贪污罪,又称公职人员贪污罪,其定义为:在职国家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所赋予之权力,将公共财务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 在认定贪污罪的罪责时,须综合考虑贪污金额大小以及行为人的违法情节。 若贪污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法定情节,应当判处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缴纳罚金或者被下令没收个人财产。 倘若贪污数额极其庞大,或者还伴有其他严重不良征兆,例如社会危害性极大等,那么便需要对罪犯判处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附加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处罚。 在此基础上,如果贪污巨额款项,且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在此基础上,还要缴纳罚金或被下令没收所有个人财产。 最为极端的情况便属贪污金额特别巨大,且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到了极度沉重的打击,这种情形下,行为人极有可能被判定终身监禁乃致死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甚至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