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不正当利益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行贿罪中,所谓的“不当利益”,即涉及到行贿者试图借助违法手段以获取的额外利益。
这种利益的获取可能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政策的明文规定。 同时,此类行为往往会要求公职人员背弃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行业规范的约束,为行贿者提供相应的便利或支持。 具体而言,这些不当利益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经济领域、组织人事管理等方面,行贿者企图通过行贿手段来获得竞争优势。 2.行贿所获取的利益本身就是非法的,例如通过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行为所获得的收益。 3.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行贿者试图通过行贿手段来打破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而获取竞争优势。 4.尽管行贿者所获取的利益并不违法,但是却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同样应当被视为不当利益。 总的来说,判断某项利益是否属于不当利益,关键在于其获取途径和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社会道德和伦理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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