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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能判受贿罪吗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第385条之明确规定,侵吞公共财产类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国家公务身份的特定群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公职人员相互串通、合谋利用后者的职务影响力,以施压、引诱或其他非法手段收受或索求个人或多个他人的财物,并牟取不正当利益时,他们也有可能被视为受贿罪的共犯。
因此,对于此类案件的审判,我们需要对具体情节进行深入剖析,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紧密相连,以及其是否满足共同犯罪的法律构成要素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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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4: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