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从宽如何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对贪污犯罪行为的处罚依据其情节轻重程度主要分为三档。具体而言,倘若贪污犯罪分子的贪污金额达到较大标准,甚至在同时存在其他较重情节时,便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若贪污金额巨大,或者同时具备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而对于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同时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样需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之前,如贪污犯罪分子能够如实交代自身罪行,表现出真诚的悔过态度,积极退还赃款,从而有效防止、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且其情节符合上述较大或其他较重情况,那么便有可能获得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机会。然而,若贪污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即便具备上述从宽条件,也只能得到从轻处罚。因此,在对贪污犯罪分子进行量刑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他们在提起公诉前是否已经如实交代罪行,表达真实的悔过意愿,以及是否积极退还赃款等因素,并结合贪污金额的大小及情节的轻重程度,来确定是否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待遇。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当贪污金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时,即便具备上述从宽情节,也无法获得减刑或假释的优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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