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严格规定,以下是构成行贿罪并须进行立案处理的几种情况:首先,就是为了私利而向政府官员行贿的行为;其次,在多元化的经济交流环境中,若行为执行者超出了法律规定,在此过程中馈赠财物给相关的政府官员,且其数额大小已超过了法律限定;再者,如果行为执行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名义回拨费用和提供手续费等方式,向政府工作人员提供财产瓜分,而且这已经到了需要立案处理的程度。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下,只要行为人被判定存在行贿行为,并且其行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就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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