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的效力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的法律效力排序如下:
在所有类型的遗嘱中,经过公证程序确认的遗嘱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印刷遗嘱、影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多种方式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若有多份遗嘱同时存在且相互抵触,应优先采纳生效日期最晚的那份遗嘱作为最终的执行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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