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立案标准试行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对行贿罪进行案件调查的相关标准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为了实现不合法目的,向国度公职人员提供财物;其次是在与他人之间进行的经济交易过程中,违反相关国家规定,向国度公职人员支付财物且数额较大者;最后就是违反相关国家规定,通过多种形式诸如回扣或手续费用等,向国度公职人员支付财物。关于具体的立案标准,其涉及到的具体数额以及情节严重程度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司法解释进行明确。举例来说,如果行贿金额达到了特定的数量级,或者行贿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行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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