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政府工作人员能判行贿罪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之规定,行贿罪的行为主体应当为向公职人员送予财务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机构。若在特定情形下,非政府部门的从业者为了营取不当收益而对公职人员实施馈赠,该行为人则有可能涉嫌构成行贿罪。然而,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仍须参照具体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其中涉及到的关键要素包括行贿数额、行贿意图以及行贿手段等方面。若非政府部门从业者的行为满足了行贿罪的全部构成要件,那么其将面临行贿罪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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