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受贿罪金额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多人共同参与的行贿犯罪案件,关于涉案金额的计算,通常会涉及到多个公共官员在同一案件中收受贿赂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相关法律法规,贪污罪的惩处力度主要取决于个人贪污数额的大小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在涉及共同受贿的案例中,每一位参与受贿的公共官员的涉案金额应分别进行计算,随后再根据他们各自的涉案金额、在整个共同受贿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及承担的责任,来确定他们各自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在共同受贿的情况下,每位公共官员的涉案金额应以其实际收到的贿赂金额为准。若公共官员间存在明确的职责分工或约定的分赃比例,则可据此来确定各自的涉案金额。然而,若公共官员间并无明确的职责分工或约定,那么可能需要根据他们各自的实际行为表现及其对受贿行为的贡献程度来确定他们各自的涉案金额。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共同受贿罪的涉案金额时,还需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受贿的次数、受贿的方式方法、受贿的目的与动机、受贿行为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损害程度等等。这些因素均可能对共同受贿罪的性质认定和量刑产生重要影响。总而言之,共同受贿罪的涉案金额计算需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和证据材料来确定,无法提供一个固定的计算公式。每位公共官员的涉案金额应根据其实际收到的贿赂金额以及在整个共同受贿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责任来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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