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贪污行为和贪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行为乃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采用侵占、盗伐、诈骗等非法方式,将公共或者国有的财务据为己有之行为范畴。而贪污罪则是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定性后所形成的犯罪概念。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涵盖了国家公务人员、受托代管或经手国有资产的人员,以及与此类人员相互勾结的共同犯罪分子。对于贪污罪的惩处措施,通常包括罚金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者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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