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一般要判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对贪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下所示:首先,若贪污数额在一定额度内或存在其他较为恶劣程度的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罚金。其次,若贪污数额达到巨大规模或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最后,若贪污数额极为庞大或存在其他极端严重的情节,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及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并处以没收个人财产。另外,若贪污犯罪者在接受公诉之前能够如实交代自身罪行、真心悔过、积极退赃,从而有效避免或降低损害后果的发生,且满足上述第一项规定的条件,那么其可获得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宽大处理;而对于符合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况,也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因此,贪污罪的最终判决结果将受到贪污数额大小、情节轻重以及罪犯是否具有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体的判决结果须根据每起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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