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退款是否影响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应法规条例之规定,在职务侵占罪一经立案之后,若犯案人能够积极自我忏悔并自动归还所侵占之物品,或许可以获得司法机关酌情给予宽大处理甚至免于刑事诉讼。
对于“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之中的员工,倘若他们滥用职权,擅自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物据为私有,且数额达到了法定要求,则须承担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 而当其违法所得达到巨额时,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判罪,同时可能需承担没收财产的责罚。 专属于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之中执行公务的职员与受这些单位指派在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协助工作的职员若有上述行为者,应以相应法律条款,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与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定性量刑。 至于贪污罪的判定及处罚方法,根据具体情况有如下几种: 首先,若贪污金额较大或者行为具有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罚金; 其次,如果贪污金额非常庞大或者行为带有其他极度恶劣的情节,则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在作出判刑同时,可能会处以罚金或者没收私人全部财产; 最后,如果贪污数额极为巨大或者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无疑将会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在此基础之上也可能附加没收财产的处罚,而如果违法所得既巨大又特别严重,以致国家和广大民众利益受到特别严重损害,那么法官将毫不犹豫地判决犯罪嫌疑人无期徒刑,并且必须处以没收全部财产的严惩。 值得注意的是,若涉案人员曾经多次发生贪污行为却始终未予妥善处置的,应当将历次的贪污金额之和作为最终的定罪处罚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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