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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湖北,单位行贿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之规定,企业或团体为了获得不合理利益向公职人员行贿;
以及违反了相关国家法规,给公务人员提供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如果情节严峻,将对该企业或团体施加罚金惩罚,同时针对其直接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若因行贿所获取的非法收益被个人占有,则应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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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2: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