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因素:其一,行为主体,即具备实施此类犯罪行为的自然人。该类人群主要是指在国家机构、国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各类组织中的公务员,同时也包括那些由国家机构、国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派遣至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中担任公务的人员。其二,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存在着非法挪用公款的故意心理状态,也就是说,他们应当明确知晓所挪用的款项属于公款,却仍然故意将其挪为己用。其三,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未经合法授权擅自挪用公款供自己私人使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的金额达到较大标准且已经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最后,该罪名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国家财政经济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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