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集体受贿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法中,“企业集体受贿罪”也常常被称为“单位受贿罪”,其主要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对外交往中,通过索取或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但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规定,且情节恶劣。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通常包括了数额较大、多次受贿以及对社会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等情况。
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则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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