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行贿罪缓刑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明文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单位行贿罪如若符合如下四大要件,即可依法判决缓刑:
其一,行为之情节相对轻微; 其二,实施行为后具有悔过之心并表现出积极态度; 其三,该行径并不存在再次犯罪之风险; 最后,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将不会对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倘若单位行贿罪的被告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同时还属于尚未成年(未满十八岁)之人、正值孕期之妇女或者年届古稀之老人,那么便应依法判决缓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被判处了附加刑罚,即便获得了缓刑的判决,附加刑罚仍然需要得到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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