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受贿罪的金额多少钱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根据现行法规,符合以下情况者即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
1.涉嫌个人受贿金额在五千元以上; 2.个人受贿金额虽然未达到五千元,但同时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节: (1)由于其受贿行为导致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害; (2)恶意刁难、威逼胁迫相关单位及个人,对对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3)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数额高达五万元以上并且累积至十万元以上者,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处罚;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