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公款给朋友使用构成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将公款私自借贷或转移给他人,若在法律层面视为共谋合作的行为,则应按照刑法所规定的共同犯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但如果经查证使用人对此事毫不知情,就无需对其承担任何形式的挪用公款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权上的方便条件,将公共资金擅自挪作他用,用于个人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进行营利性活动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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