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对象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答:
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律师解析:
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公共财物和非国有单位财物主要有: 一是公共财物; 二是国有财物; 三是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公共财物分为两类:当然的公共财物;拟定的公共财物,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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