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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公司资金构成什么罪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攀附公司资产者,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内担任特定职务的员工,他们利用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私自动用所在单位的资金,把其用于个人目的或者借予他人,且该等行为其涉及金额较大、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未如期偿还,或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实施了有利于个人或达到营利目的的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
通常情况下,若挪用资金的数额较大,将会面临刑事制裁。
然而,在实际案件中,对于是否构成此罪行及量刑程度的判定,需要结合诸如挪用资金的数目、资金用途及归还状况等多个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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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4:4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