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挪用资金50万怎么定罪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擅自挪用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之行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职权之便,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供本人或他人私自使用,且该金额数目庞大、超出三个月尚未偿还者,或者虽然在三个月内尚未逾期,但是该行为已经涉及到营利目的或者非法活动,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
然而若其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极其惊人,则将被判定为三年至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
倘若数额极为巨大,则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至于具体的刑罚判决,将会充分考虑到擅自挪用资金的实际用途、财产是否已被返还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多种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1: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