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基本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系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具有经营管理权限的组织中的职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非法占有并据为已有本应归属该组织所有的财物,且其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刑事犯罪行为。
此类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擅自运用职权,将所任职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供私人支配或借贷予他人; 利用职务之便,将所在单位的财物流入个人囊中; 或是通过捏造虚假项目、虚报不实开支等手段,骗取所属机构的财务资源等。 一般而言,要判定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需具备如下条件:即被侵占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一定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