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是否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殊情境中,业主委员会的各位组成人员或许会触犯职务侵占罪。
在此种情形之下,该组织成员倘若利用自己所具有的职权优势,擅自占据了原本应该归属于整个业主群体所有的财务资源并将之非法据为已有,即使这一数额尚属微小,也可能已经构成该项犯罪。 然而,构成职务侵占罪所必需的两个核心要素即使用职务之便以及于非法占有之心迹昭然若揭。 然而,要做出明确无误的判断依然需要综合考虑到相关行为的性质、实施方式及其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等多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