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有未遂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刑法体系中,确实存在着“挪用资金罪”这一法定犯罪类型。
该罪名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中,主要针对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他们有可能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 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其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大,并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挪用资金的行为,然而由于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如被及时察觉、资金未能成功划拨等,导致其未能实现犯罪目的,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视为挪用资金罪的未遂形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