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属于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这一概念所指代的是,在特定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单位中,某些具备相应职务资格的在职员工,运用自身职权上的便利条件,将原本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务资源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具体行为形式表现为在个人意图上蓄意地、且带有明确的私自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动机,同时在客观事实上实施了通过职务之便,违法剥夺了所在单位的财物权益。 而构成此种犯罪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中拥有职务身份的在职员工; 其次,犯罪者的主观意识形态必须是故意为之,并且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意图; 再次,犯罪行为人需要在客观事实层面上,确实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对本单位的财物进行了非法侵占; 最后,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也就是受害方,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对于其财物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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