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传销罪取保候审了还要拘留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传销罪取保候审了还要拘留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期限原则上不应超出十二个月,而对监视居住则通常限制在六个月以内。在此类特殊阶段,公安司法部门仍应保持对案件的持续侦查、公诉以及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不能有任何的间断或暂停。若经核查确定某嫌疑人不应负有刑事责任,或者在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的期限已满时,必须立即解除相关措施,同时向被取保候审者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举例来说,倘若某人因涉嫌参与传销活动而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那么在这一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都将继续对案件进行深入的侦查、公诉以及审判工作。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此人并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到期,那么就必须立刻解除对他的取保候审措施,并且向他本人及其相关单位发出通知。然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司法部门通过侦查、公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发现此人确实涉及到传销犯罪行为,而且证据确凿,那么他们可能会决定继续对他实施拘留,以方便后续的调查和处理。拘留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案件的侦查、公诉以及审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因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已经完结,也不意味着被取保候审的人就一定不会面临拘留的风险。是否会采取拘留措施,还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程序的推进程度来决定。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到期或者经过审查确认某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就必须解除对他的取保候审措施;但如果还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那么拘留措施仍然有可能被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传销罪取保候审怎么判决

如何判定案件情况需依据情形本身的具体情形决定。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强制性的法律手段,而非刑事处分所涵盖的范畴之内。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够获得取保候审意味着案件的复杂程度并不高,当事人面临的刑期应当在三年以下,甚至有可能被判处缓刑。对于那些组织和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商业活动为名义,引诱、威胁参与者持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从而骗取钱财,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须缴纳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期限原则上不应超出十二个月,而对监视居住则通常限制在六个月以内。在此类特殊阶段,公安司法部门仍应保持对案件的持续侦查、公诉以及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不能有任何的间断或暂停。若经核查确定某嫌疑人不应负有刑事责任,或者在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的期限已满时,必须立即解除相关措施,同时向被取保候审者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举例来说,倘若某人因涉嫌参与传销活动而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那么在这一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都将继续对案件进行深入的侦查、公诉以及审判工作。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此人并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到期,那么就必须立刻解除对他的取保候审措施,并且向他本人及其相关单位发出通知。然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司法部门通过侦查、公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发现此人确实涉及到传销犯罪行为,而且证据确凿,那么他们可能会决定继续对他实施拘留,以方便后续的调查和处理。拘留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案件的侦查、公诉以及审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因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已经完结,也不意味着被取保候审的人就一定不会面临拘留的风险。是否会采取拘留措施,还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程序的推进程度来决定。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到期或者经过审查确认某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就必须解除对他的取保候审措施;但如果还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那么拘留措施仍然有可能被执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0: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