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判断和界定,我们主要依据以下六个关键环节:
首先是犯罪主体的界定。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这类违法行为仅限于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特定人群——即这些人员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此类犯罪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确的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意图。 再者,从客观角度分析,他们需要通过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归属于单位所有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这里所说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常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自身作为单位财物的主管、管理者、经营者或经手人的身份,从而获取不当利益。 而“非法占为己有”则涵盖了侵吞、盗窃、诈骗等多种手段。 第四点,犯罪对象必须是单位的财物,这其中既包括有形的动产和不动产,也包括无形的财产。 最后,犯罪金额也是判定职务侵占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侵占财物的数额需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被视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同时,这种行为还会对单位的财产所有权造成实质性的损害,进而影响到单位的正常运营和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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