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应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对犯下“挪用资金罪”者的量刑如下:首先,假设行为人是在任职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私自将本单位的公款挪为己用,或者用于借贷给他人,并且,这些款项的金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已经超出了三个月尚未偿还;
或是虽然没有达到上述金额,但是在这三个月内,行为人将这些款项用于了营利性活动,或者是进行了非法活动,那么,他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 其次,如果行为人挪用的本单位资金的数额非常巨大,那么他将会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最后,如果行为人挪用的本单位资金的数额极其庞大,那么他将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另外,对于那些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担任公职的人员,以及由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从事公职的人员,如果他们也涉及到挪用资金的行为,那么他们将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来定罪量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提起公诉之前,行为人能够主动将挪用的资金全部归还给原单位,那么他将会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 如果他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微,那么他可能会获得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总的来说,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挪用资金的数额和具体案情,同时也考虑到行为人是否积极退赃等因素,因此,行为人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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