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挪用资金罪需要哪些证明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挪用资金罪有以下几个要求需要加以证实:首先,行为者必须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它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
其次,行为者需借助其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而擅自挪用所属单位的相关资金;
再者,所挪用的资金须为行为者本人私人用途或出借于他人;
以及需要注意的是,挪用的资金数额需要达到一定规模,并且已经超出三个月没有归还原单位,或者虽然不到三个月,但是数额巨大并用于盈利性活动或非法活动。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只要挪用资金的数额较大且已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用于盈利性活动或非法活动,便可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至于具体的刑事责任,则要视挪用资金的数额及挪用行为的性质而定。
若在提起公诉之前能够将挪用的资金全数归还,那么可以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对于情节轻微的犯罪者,甚至可以考虑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20: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