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强奸罪的主要证据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断定强奸罪名成立时,主要依据的证据通常涵盖受害者详细而真实的陈述,罪犯明智且供认不讳的口供,目击证人详实而确凿的证言,实物证据(例如遭侵扰后所遗留下的衣物或其他痕迹),专家意见(如对伤害程度的鉴定结果,甚至包括相关物体的鉴定报告)及视听素材(如监视录像中记录下的事件经过等等)等。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受害者在陈述过程中必须准确无误地描述出侵略性的性暴力行为违反其意愿的全过程。 对于罪犯而言,如果他坦诚地承认自己确实实施了强奸行为,那么这无疑将成为判定罪行的重要证据之一。 除此之外,通过现场勘察获取的实物证据、有关专家意见及包括能够证实案件实际发生过程在内的各种类型的视听素材等,都能对案件的性质做出决定性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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