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下构成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迫奸污罪,简称强奸罪,乃指在违背被害妇女性自主意志下,采用暴力、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行为之犯罪行为。
要件包括:首先,实施者须是强迫性的行为,而非自愿的性行为; 其次,行为人必须使用强制手段,如对受害者施以暴力导致其无法反抗,亦或是通过威吓方式如威胁伤害受害妇女及家庭成员等,令其恐惧而不敢抵抗; 另外,行为人还可能会利用受害妇女因沉睡、昏迷、中毒等原因而无法自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况来实施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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