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刑法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法中,“强制卖淫罪”系指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当手段,逼迫他人从事性交易活动的犯罪行为。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实施此类犯罪行径者将被判处五年及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将面临罚金的惩罚; 若情节严重,则须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附加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另一方面,“强奸罪”则是指违反女性意愿,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行与其进行性行为的犯罪行为。 对于实施此类犯罪行为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应处以三年及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涉及到对未满十四岁未成年少女的性侵犯,那么将以强奸罪论处,并依法从重处罚。 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致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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