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有谅解书能和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属于由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即便被告人获取了受害人出具的谅解书,亦无法达成和解协议。
因为在强奸罪这一犯罪类型中,其所侵害的不仅是受害者个人的权益,更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公共秩序与道德风尚等重要价值观念。 因此,即使受害者表达出对被告方的宽恕之意,司法机构仍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既定程序展开公正审理并作出相应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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