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赔对方精神损失费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之明确规定,倘若因罪犯实施犯罪行为而使得受害人在经济方面蒙受损失时,除了会根据法律程序,依法对罪犯进行刑事制裁之外,同时也要针对案件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规判决其赔偿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换言之,无论罪犯盗窃、抢劫或是犯下更为严重的强奸罪行,遭到侵害的受害人均有权要求罪犯就其所造成的精神创伤进行赔偿。 但是,对于是否应该支付或如何确定精神损失赔偿金额,则必须分别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状况,综合考虑受害者精神损伤程度以及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等多个关键要素。 如若法院最终判定应赔偿受害者精神损失,则相关犯罪行为人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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