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是公诉案还是自诉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明确规定,所有亲告罪,包括强奸罪在内,都被划分为公诉案件中。
这一条款明确列出了诸如强奸罪等亲告罪的构成要件、刑罚范围及其相应加重情节,以上内容无疑是公诉机构在启动正式法律程序(即发起公诉)时必须加以考虑和衡量的关键要素。 当有涉嫌触犯强奸罪的人员出现时,公诉机构将会依据案情的实际状况来决定是否启动公诉程序。 若受害者选择自行提起诉讼,通常需具备充分的证据以证实犯罪行为的确切存在,并且满足提起自诉的相关法定条件。 然而,若受害者不愿或无法亲自提起诉讼,那么公诉机构便会代表国家启动公诉程序。 因此,尽管强奸罪在原则上被归类为公诉案件,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受害者仍可选择自行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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