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有多长时间的追诉时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强奸罪的追诉时效期限问题,主要是根据其实施行为所触犯的法定最高刑进行相应设定的。
换言之,若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量刑等级在未满五年的有期徒刑范围内,那么其追诉时效便会被设定为五年; 反之,若其法定最高刑量刑等级在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的有期徒刑这个范畴之内,其对应的追诉时效便会被确认为十年; 而当法定最高刑量刑等级超出了十年的有期徒刑范围时,其追诉时效则会被设定为十五年; 最后,若该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量刑等级达到了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两个极端情况,那么其追诉时效便会被设定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之后,司法机关仍然认为有必要对该案件进行追诉的话,就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强奸罪的追诉时效期限确实应该根据具体的法定最高刑量刑等级来进行确定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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