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算是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犯罪即行为人实施了以强制性的暴力、胁迫乃至其他非正当地手段,使得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妇女无法反抗从而得以强行与其进行性行为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之具体规定,强奸罪的确立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要件:首先,行为人必须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是其他非法手段;其次,行为人必须与被害妇女之间发生了实质性的性交行为;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在违背被害妇女意愿的前提下进行的。若行为人能够充分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便可依法判定其构成强奸罪。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对于构成强奸罪的罪犯,其所应承受的刑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若情节特别恶劣、涉及多名受害者、在公共场合公然实施强奸、轮奸、对未满十周岁的幼女进行性侵犯、导致幼女受到伤害、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则刑罚将相应加重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致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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