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算强奸罪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何判定强奸罪的成立标准
对强奸罪的认定必须具备如下关键要素:行为人为达到自身目的,利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女性自由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倘若行为人以此等手段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便构成了强奸罪行,依法应当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如若行为人对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实施性侵,同样构成强奸罪名,并会被加重惩罚力度。若情节特别恶劣、涉及多名受害者、在公共场合公开实施犯罪、存在轮奸行为、针对特定年龄阶段的幼女进行性侵害或者导致严重后果产生,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酷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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