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多久后就找不到证据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强奸罪的追究时效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其长度应以该罪名的法定最高刑为准。举例而言,若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对应于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则此种情形下的追究时效期限设定为五年;反之,若法定最高刑对应于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则相应的追诉时效期限便是十年之久;再者,如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所适用的追究时效期限便为十五年;最后,倘若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么其所适用的追究时效期限便为二十年。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继续进行。因此,对于强奸罪的证据保存期限,至少需要涵盖上述所述的追诉时效期限。一旦超过了追诉时效期限,除非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否则将无法进行追诉。换言之,如果在追诉时效期限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那么在时效期限过后,可能会面临缺乏充足证据来追诉强奸罪的困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