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是否对男性不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强奸罪并非仅对男性不公,其设立的初衷乃是为了维护社会中所有性别群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男性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而这种行为必须是在女性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然而,这并不代表我国的法律制度忽视了男性可能遭受性侵的问题。事实上,当男性成为性侵犯的受害者时,他们同样有权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条款来寻求法律保护,例如,可以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强制猥亵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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