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了强奸罪可以和对方协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被划归为重型刑事犯罪之列,其犯罪行为对社会存在着严重的威胁和伤害。从法律层面上看,强奸罪的刑责问题不容协商妥协。即便受害者选择谅解甚至与被告方达成和解协议,这都无法豁免或者削弱被告承担的刑事责任。在我国,针对强奸罪的处罚措施皆有明文规定。凡是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均将面临严厉的刑事惩罚。综上所述,强奸罪的处置并不是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实现的,而应严格依照相关法令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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