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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奸罪在检察院什么情况下能和解
分类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强奸罪归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涵盖的特定犯罪类型,有可能被处以三年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刑期。由此可见,依照此法律条款的具体规定,强奸罪并不属于可以通过和解途径予以解决的范畴。因此,在检察院处理强奸罪相关案件时,无法通过和解的方式来达成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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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7: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