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一开始是自愿的,怀孕过后告男方强奸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构罪量刑的标准并非仅限于女性受害者的指控,还应当全面考虑案件中的各种证据后进行综合认定。
最稳妥的方式或许是从事发后开始佩戴录音设备,谨慎小心地保护起来,或拨打电话并启动录音功能,以便寻觅相关证据以证清白,使对方承认您并非有意侵犯其权益,甚至若在交谈中出现涉及到违法利益等方面内容时,亦可作为证明您遭误判为强奸犯罪嫌疑人的有利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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