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构成嫖宿幼女罪(刑九已删去该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刑法》现在已经没有嫖宿幼女罪的规定,只规定了强奸罪。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犯罪客体是妇女不可侵犯的性权利。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