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照法律规定,强奸罪涉及个人隐私,不应公开审理,但不是不开庭。强奸罪一般涉及到个人隐私,在法院开庭审理的过程中,一般都是直接不公开审理的,这样也是为了保护双方的一些隐私行为,被害人有权申请公开,但法院也不会批准。即便被害人不怕公开个人隐私,也会考虑到社会民情、道德风尚方面的影响。
2、强奸罪是可以公开审判,也可以不公开审判,具体在审判的时候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申请或是由法院来决定。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是不是公开审判或是强奸罪怎么样进行审判等,对于强奸罪的这个时候开庭审理是必须的,只是说不会公开进行审理而已,因为强奸罪涉及到一些比较私人的问题,这个一般不允许其他人进行旁听。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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