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监视居住方面,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下各种特定条件方可施行。
首先,是指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 其次,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幼儿的妇女; 再次,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生活无法自理者的唯一抚养人; 第四,由于案件的特殊性质或者为了更好地办理案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可能会更加适宜;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此外,对于那些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但是他们既不能提供担保人,又不愿意缴纳保证金的,同样可以考虑采用监视居住的方式进行监管。 监视居住的执行工作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则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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