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不起诉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当事人遭受到刑事拘留且在最终的诉讼环节中未被提起公诉,则通常代表着该案件的调查结果并未能满足起诉所需的法定标准。
这其中也包括了诸如证据匮乏、犯罪行为的情节过于轻微等多种可能性因素。 在此情况之下,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应当得到及时的恢复。 而对于因非合法拘留遭受的损失,这些当事人同样具有向相关机构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的明确规定指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若存在以下侵犯人身权益的情形之一,那么受害人便享有获得赔偿的法定权利: 首先,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实施拘留措施; 其次,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与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然而拘留期限超出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随后又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从而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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